拉卡拉等103家支付公司变成储值账户运营Ⅰ类?

作者:拉卡拉 来源:拉卡拉官网 发布时间:2024-06-14 15:46:49

随着中国央行发布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支付行业即将迎来一次重大的监管变革。这份文件虽然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,但其内容预示着未来支付牌照类型划分的方向。新的实施细则对支付牌照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分类,从原有的两种类型细分为四种,分别是储值账户运营Ⅰ类、储值账户运营Ⅱ类、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和支付交易处理Ⅱ类。

具体分类如下:

互联网支付或同时提供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(含固定电话支付、数字电视支付)的公司将被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Ⅰ类。

预付卡发行与受理、预付卡受理的公司将被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Ⅱ类,且其经营地域范围保持不变。支付业务许可证上的业务类型将相应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Ⅱ类(经营地域范围)、储值账户运营Ⅱ类(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)、储值账户运营Ⅱ类(仅限于经营地域范围预付卡受理)。

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公司将被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Ⅰ类,经营地域范围同样不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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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提供移动电话支付、固定电话支付、数字电视支付,但不涉及互联网支付的公司将被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Ⅱ类。

根据支付产业网的统计,目前市场上符合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标准的支付公司有103家,符合储值账户运营Ⅱ类标准的有101家,支付交易处理Ⅰ类的公司有53家,而支付交易处理Ⅱ类的公司仅有2家(乐刷和瑞银信)。这意味着,一旦新的规定正式实施,将有103家支付公司有望获得更具竞争力的‘储值账户运营Ⅰ类’支付牌照,这将极大地影响支付市场的格局,并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便利和选择。

此次监管政策的调整,不仅体现了央行对于支付行业的精细化管理,也反映了监管部门推动支付行业健康发展的决心。随着新规的逐步落实,预计将有一系列的合规调整和市场适应过程,但对于整个支付生态系统的长远发展而言,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。支付公司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动向,及时调整自身的业务策略,以确保在新的监管框架下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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